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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辦理業務(點擊觀看須知)
在校生 | 畢業校友 |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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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數位學生證休學 / 延長休學轉學/放棄學籍核發修業證明復學檢定考試抵免學分核發英文成績單 |
補發畢業證明書(志仁)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英文成績單核發修業證明書(超過修業年限)申請歷年成績單(包含兵役折抵) |
備註1:若有多人成績需更正,請另提供名冊,名冊內容須包含學生姓名、學號、班級、座號、原成績與更改後成績。 備註2:各項成績更正最遲於該次定期成績考察成績單發放日起七日內(含例假日)提出申請,逾期均不受理。 備註3:單人成績更正陳核至教務主任,多人(超過3人)更正需陳核至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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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申辦文件須知【各類表單(點擊下載)】
- ※請注意:
學期交替期間如須辦理休/轉學,請務必在每學期開學前辦理,開學日當日起依法規即須繳交1/3費用。適用法規依據如下(點選法規名稱可連結完整條文):
1.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略以:
「學費、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一)註冊後開學日前者,全數退還。(二)開學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三)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四)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2.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6點第3項規定略以:
「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而離校者,學校應依下列規定比率退還本部已核撥之學費補助經費:(一)學生於註冊後開學日前離校:全數退還。(二)學生於開學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時離校:退還三分之二。(三)學生於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時離校:退還三分之一。(四)學生於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時離校:免予退費。」
應附證件 |
1.補辦數位學生證申請表 (點擊下載) 2.製作工本費113元 |
工作天 |
15~30個工作天(由教育局統一製發)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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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2.家長切結書(雙親需同時簽名蓋章/單親須附證明) 3.學雜費減免切結書 4.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學生通報紀錄表(填正面) 5. 學生團保說明
6. 退還學雜費申請書 (須附繳費四聯單收據)(第二次段考後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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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天 |
3個工作天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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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 轉學/放棄學籍申請書 (點擊下載) 2. 家長切結書(雙親需同時簽名蓋章/單親須附證明) 3.學雜費減免切結書 4. 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學生通報紀錄表(填正面) 5. 退還學雜費申請書 (須附繳費四聯單收據)(第二次段考後免附) 7.1吋彩色照片1張 |
工作天 |
3個工作天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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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修業證明申請書 (點擊下載) |
工作天 |
3個工作天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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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休學證明書(完成休學程序時開立) 2.復學申請書 (點擊下載) |
工作天 |
1天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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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 校外學習成就【政府機關證照】 檢定考試抵免學分申請表(點擊下載) 2. 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證書 |
工作天 |
不定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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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核發英文成績單申請表 (點擊下載)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3、依所申請的份數另加1張2吋彩色照片 (1張黏貼於申請表,其餘黏貼於英文成績單) |
工作天 |
5~7個工作天(請提前來電預約)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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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學雜費(第二次段考前申請休、轉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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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退還學雜費申請書 (點擊下載) 2、繳費四聯單收據 |
工作天 |
不定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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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校友申辦文件須知:
應附證件 |
1、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 (志仁)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點擊下載)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 3、2吋照片2張 4、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
工作天 |
3個工作天(請提前來電預約)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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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英文畢業證明書、英文成績單申請表 (點擊下載)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 3、英文畢業證明書:2吋照片2張(1張黏貼於申請表,1張黏貼於英文畢業證明書); 英文成績單:依所申請的份數另加1張2吋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申請表,其餘黏貼於英文成績單) 4、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
工作天 |
7個工作天(請提前來電預約) |
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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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證件 |
1、修業證明書(點擊下載) 2、1吋彩色照片2張 3、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 4、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
工作天 |
3個工作天(請提前來電預約) |
工作流程 |
1. 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或自行下載,可親洽、通訊辦理(需附28元掛號回郵信封)或委託辦理(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2. 填寫申請表(申請人需簽名蓋章)並交家長簽名蓋章,經校長核准後,送文書組蓋關防 3. 申請人簽收或註冊組代為郵寄 |
應附證件 |
1、身分證(申請人)【通訊辦理須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上面註明申請成績單。】 2、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
工作天 |
3個工作天(請提前來電預約) |
工作流程 |
1. 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表,可親洽、通訊辦理(需附28元掛號回郵信封)或委託辦理(無法親自辦理者,受委託人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 2. 發給成績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