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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與教學
(一) 新生轉銜輔導:開學前安排學校行政人員、導師、特教專業教師、個管教師與家長、同學,舉行座談建立良好互動關係。學校介紹環境並說明特殊教育規畫與執行現況,讓家長瞭解孩子的學習環境與協助配合事項,另外家長也就其孩子的特性或特殊需要做說明,使學校有關人員更清楚瞭解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的需要,在規畫、執行方面作必要的調整與協助。
 
(二) 個別化教育計畫: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完整資料外,視學生需要,擬定適性輔導計畫,給予個別或混合式之學業輔導、生活輔導、職業輔導、心理輔導、體能訓練....,並登錄於個案輔導記錄內,俾利提供更適切之協助及轉銜輔導。
 
(三) 彈性的成績考查:訂定特殊生相關課程彈性處理要點與特殊生成績考查補充要點,依據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安排適當學習課程,訂定學習目標及評量標準,彈性調整出缺勤規定並可調整學生修習畢業學分數。
 
(四) 資源課程的補救教學:根據學生需求聘請適合的老師,提供不同的資源課程,除一般學科之外,並針對有特殊需要者,提供必要的協助,如:社交技巧、學習策略...等。
 
(五) 個別與團體輔導:依學生個別差異、需要、問題及類別,採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並予以必要之協助。推動認輔制度以落實對特殊生的照顧;遴選班級小老師或同儕輔導等方式,以協助特殊生學習與生活的適應。必要時聘請特教學者專家、醫師、治療師、心理諮商人員到校協助。
 
(六) 親師生座談會及專題研討:定期規劃辦理親師生座談會,並邀請特殊教育及其所需輔導方面之相關學者專家辦理專題研討,藉以溝通觀念,了解問題,以達解決困難之目的。
 
(七) 轉銜輔導:進行教學與轉銜評量,提供轉銜建議,建立學生個別化轉銜計畫。彙整升學、就業、職訓、醫療、養護、社福資訊,並提供學生及家長諮詢。輔導學生升學、就業、參加職訓、獲得適性養護或醫療服務等。追蹤畢業學生安置情形,通報有關單位,提供相關諮詢及輔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