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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設人事室,置主任、組員及助理員各1人。
依法辦理組織編制、分層負責、聘(僱)用人員、工友管理、教師甄選、任免、遷調、職務歸系、身心障礙人員進用、志(義)工服務、考核、獎懲、考績(成)、保障、服務、出國、訓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及文康活動等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