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建教合作獎學金申請辦法
113/09/06定案
一、 依據:本校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獎學金辦法。

二、 宗旨:為培育銀行業務人員並鼓勵本校商業群、設計群技藝與學業成績優良之學生,特設置本項獎學金。

三、 獎學金名額:共80名。

四、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五、 申請條件:
(一)技藝競賽選手: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與家事類科學生技藝競賽,九職種培訓選手各兩名;以及各職類提出之儲備選手一名。
(二)專題製作競賽選手:當學年度獲選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專題製作競賽之培訓選手。
(三)當學年度獲選參加全國性其他專業競賽之培訓選手。
(四)學業成績優良學生:
1.德行成績優良,且累計懲處未滿小過者。
2.日間部二、三年級,每班各保障一名(以第一名優先,若該生資格不符或獲有其他較高額之獎學金,則以學業成績次優者依序遞補之)。
(五)前項剩餘名額,由全體申請同學依學業成績(各班T分數)排序遞補,學業成績若同分則以智育成績為錄取條件。

六、 申請書:
(一)請至學校網頁獎學金專區下載申請書。
(二)繳件:自本辦法公告後一週內(報名期限:113.9.9-113.9.13)截止,送件時請連同前一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影本各乙份,送實習處建教合作組。

七、 本辦法經實習處處務會議決議,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