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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
一、配合環境保護,實施垃圾分類,使資源能回收再使用,並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二、鼓勵同學做垃圾減量,減少垃圾的製造,並養成惜福的美德。
貳、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推行之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
二、臺北市資源垃圾強制分類回收管理辦法。
參、實施辦法
一、校內資源回收項目:分六大類(鐵、鋁罐、鋁箔包、保特瓶、紙杯、紙類):使用回收箱回收,於打掃時間由各班環保義工送至回收場。
(一)廚餘:使用一個小袋收集放入專用垃圾袋並於打掃時間丟入垃圾場的子車。
(二)廢電池:交衛生組回收。
(三)一般垃圾:(不回收)使用專用垃圾袋收集後送至垃圾場。
二、回收時間及地點:
(一)六大類:週二、週四下午15:00至15:20及週五12:35-13:00送至資源回收場(分類不正確者拒收)
(二)廚餘:桶餐每日中午12:40前送至抬餐地點由廠商進行收回。
(三)廢電池、CD:隨時可送至衛生組繳交。
(四)一般垃圾:請於每日下午打掃時間(下午在15:15之前)送至垃圾場。
三、檢查方式:
(一)由衛生糾察每日檢查並拍照。
(一)回收方式依衛生組示範壓扁擺放整齊。
(二)回收方式如備註。
備註:回收的目的在培養惜福的美德,並盡到愛護地球的一己之力,方式如下。
1.紙類:要平鋪放入回收籃中,不要揉成一團(不收髒紙杯、紙餐盒)。
2.塑膠瓶:一律要洗淨,蓋子吸管及吸管套一律要丟棄,勿回收。
3.保特瓶、鋁箔包、鋁罐:一律要洗淨、壓扁,將蓋子、吸管丟棄,再分類。
4.鐵罐:一律要洗淨、不需壓扁,要將蓋子、吸管丟棄,再分類。
5.木頭、保力龍、玻璃瓶、壞的掃具、拉胚土不回收。
四、回收變賣所得可供:
    (一)供寒暑假衛生糾察監督返校打掃班級當天來回車資、餐費及獎勵金。
    (二)供回收場場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