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4-03-0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注意!切勿自行報名!***
請於3/18(一)中午12:35前將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招生組
一、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無學籍之選讀生籍交換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母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現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二、助學金種類:
(一)山西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二)李莊潤潔女士助學金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
(二)本籍證明文件
1.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省籍證明文件或其直系血親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可向戶政單位申請影印舊戶籍謄本)以直系一等血親為準
2.由山西省同鄉會出具之會員及籍貫確認函,亦得為有效證明文件
3.大陸山西省籍來台留學生,須提供大陸身分證等足以確認戶籍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帳號)之存摺影本
(四)當年度(第二學期)在在學證明書文件(在學證明書或當期註冊收據及學生證影本)
★助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