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寄宿家庭徵選資訊如下:
(一)寄宿期間:
1 .自115年6月20日起至8月2日止(高中 生)。
2 .自115年7月25日起至7月26日止(大學 生)。
(二)寄宿地點:大臺北地區。
(三)接待條件:需提供學員獨立房間或單人床(上下舖亦 可)、學員寄宿期間之膳食及安排學員與家庭成員共同出 遊。
(四)補助金額:提供補助金每日新臺幣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