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檢送「臺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歡迎有意願參加【本土語言類競賽】的同學及【符合增額推薦資格之應屆新生】至教務處教學組完成報名
轉知:教育局檢送「臺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歡迎有意願參加【本土語言類競賽】的同學及【符合增額推薦資格之應屆新生】至教務處教學組完成報名
※「國語類」競賽選手經113學年度松山家商校內國語文競賽擇定,恕不開放在校生報名。
※本公告僅開放有意願參加「本土語言類競賽」的同學及「符合增額推薦資格之應屆新生(114年9月為高一新生)」的同學至教務處教學組洽詢
一、競賽項目:
(一)國語文:演說、朗讀、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
(二)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情境式演說、朗讀及字音字形。
(三)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情境式演說及朗讀。
※臺灣客語腔調、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請參閱附件4。
二、報名方式:由教務處教學組辦理統一報名,請同學於【報名期限內】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報名表並完成簽章(或自行列印實施計畫附件1「同意書」,完成簽章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三、報名時間:
(一)在校生:114年6月16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
(二)新生增額:114年7月10日(星期四)至114年8月8日(星期五)。(符合前開增額推薦資格且有意報名參賽之競賽員,所屬學校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增額報名證明)
四、競賽時間:
(一)國語文:114年9月13日(星期六)、114年9月14日(星期日)
(二)本土語(臺灣台語、臺灣客語及原住民族語):114年9月21日(星期日)
※各競賽員每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組、跨語言、跨項目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五、應屆新生增額推薦資格(不佔本校原核定名額,並以1次為限,增額推薦者需檢附得獎證明):
114學年度新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增額代表本校參加114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
(一)前一學習階段(國小5.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曾獲得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得以該獎項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國語動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
(二)前一教育階段(國小1至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獲得全國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特優,依競賽項目得增額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第2階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複賽)。
(三)114學年度就讀國中八年級或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或三年級之學生曾獲得同一教育階段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複賽「第2階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複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