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2學年度獎助學金
請自行網路報名
一、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
(一)類別1:北北基宜桃 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不限設籍(凡屬於各縣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僅能申請此類別)
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限94/09/01-97/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20名
(二)類別2:北北基宜桃 高中職生急難救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各縣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
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限94/09/01-97/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60名
(三)類別3或類別4: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即可進階申請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捌萬元,暫定5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二、檢附資料
(一)類別1:北北基宜桃 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檢附下列述明之(1.2.3.4.5.6.7.8)等共八項資料
(二)類別2:北北基宜桃 高中職生急難救助學金 檢附下列述明之(1.3.4.5.6.7.8)等共七項資料
1.本會製作之「申請表」(列印已完成「E-mail網路報名」之申請表)
2.各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本學年度下學期已註冊章)
4.本學年度下學期之在學證明書正本
5.本學年度下學期註冊時,學校製發之繳費收據單影本(含雜費、代收代付費、代辦費等等之繳費單)
若為助學貸款或信用卡繳款者,仍需檢附學校製發之繳費收據單影本
6.本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正本(含德行評量表,有獎懲紀錄者)
7.全戶戶籍謄本正本(限113/02/01後申請;全戶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且需含有父、母或監護人之資料)
8.本會製作之推薦書(請推薦人親自密封與簽章)
(三)類別3或類別4:崇善獎
1.與類別1或類別2,相同之各項資料
2.行善行孝之事蹟,最少伍仟字(可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E-mail」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料申請」。
請分二階段進行(詳閱:申請表範例說明)
(一)第一階段:E-mail網路報名(限113/04/08(一)上午8時-至113/04/10(三)下午5時止)
詳實鍵妥申請表之「甲部分」資料,將申請表以「Word附加檔案」方式,以E-mail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
E-mail:chorn-shan@umail.hinet.net
(二)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依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指定之【郵件期限日期】約2-3天之內)
網路報名後,12時內,將會收到本會E-mail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立即列印申請表,在「乙部分」蓋章,且備妥「丙部分」應檢附之資料,以本會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上,寄載之郵件期限日期內,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崇善獎助金評審委員會收」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