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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24-03-1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注意!切勿自行報名!***

請於3/14(四)放學前將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招生組

一、申請對象
   (一)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由學校自境外招收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之外國學生,但不包括國中階段已在臺就讀之外國學生。另申請對象不包括僑生。
   (二)香港澳門學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二、獎學金項目及基準:
   (一)入學獎學金:學生入學第一學期,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二)學期獎學金:自第二學期起,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至三年級第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且功過相抵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每人每學期1萬元。
   (三)外國學生及港澳學生學業成績及格分數如下:
       1.外國學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一年級以40分為及格,二年級以50分為及格,三年級以後以60分為及格。
       2.港澳學生:依上開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 60分為及格。

★申請書及獎學金要點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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