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電子郵件方式辦理,請將以下各項表件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格式檔案,於113年3月19日(星期二)16:00前將檔案寄至personal@cloud.ssvs.tp.edu.tw,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以電話(02-27261118分機500)與本校李小姐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如甄選簡章附件1-附件3,請貼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4.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
5.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6.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護理實務工作5年年資證明。
(二)護理實務工作年資採計方式:
1.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3.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4.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之年資得採計,惟請於服務證明文件註明「該員之薪資係採月薪制─按月支薪」始可計分,如未註明或無法確認者不予採計。
6.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惟機關(機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表示者,應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且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